招生办电话:0371-68616980
您当前所在页面: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阳光体育大课间、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贯彻落实《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在全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真正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成为实际行动,让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受益。为我校群众性体育锻炼开创新局面。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教务处、政教负责人和有关班主任、专业教师为组员。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对实施工作负责。

1、领导小组

 长:于红莲

副组长:孙青山 黄涛

 员:柳洪舰 吕永亮 陈颖朝 许平 张雪 王松艳 屈佳昊

2、实施小组

组长:李

组员:郭青甜、李  昀、王勐、各班主任

二、职责划分

政教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评价。

教务处:负责对课外活动项目的开发。

体育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与指导各班级开展活动。

年级长:协调各班的场地划分,配合政教处对各班级进行监督检查。

委:配合政教处作好评价工作。

班主任:班级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班的活动,监督本班学生在活动中的纪律及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并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按《大课间活动方案》准备活动器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生衣着,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量。活动时,要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如有意外伤害事故,要严格按照《伤害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及时做好活动记录。

三、实施方案

1、实施对象、教师、时间和方式。

对象:七-九年级

教师:李  磊、李  昀、郭青甜、王勐

时间:每周一——周五    上午9:50——10:20

                                下午17:05——17:35

方式: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2、活动要求

1)有关人员培训

对有关人员进行组织实施、资料搜集、档案登记和专业培训。

2)宣传动员

在七-九年级中进行细致的讲解,使全体学生懂得每天锻炼一小时”的重要性,并认真对待

3)确定活动项目

根据我校场地和师资情况,确定为篮球、田径,羽毛球,乒乓球,跳绳,踢毽为内容并结合“2+1”项目、集体项目竞赛等,要求每一位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运动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4)分类登记建档

由班主任为学生建立阳光体育活动档案,政教处教务处负责检查。

5)体育活动的编排

体育活动的编排原则:

以场地、器材和师资情况为准,做到人数合理,场地器材够用,每周三节体育课能安排合理,切实执行。严密场地、器材管理,落实行政值周、班主任、职责,强化活动过程管理,制订安全预案,全方位贯彻“安全第一”原则。

6)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课外活动计划。由专业教师制定,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7)利用课堂教学实施,融于课堂教学中。

8)开展第二课堂。

充分利用课外活动,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所选项目的练习。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运用社会资源学习。

3、对教师的要求

要有计划、有进步、有教案、有学生考勤记录;有完整、真实的学生活动比赛资料;按要求完成规定课时和教学目标和课外活动。

4、学生活动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健康状况、出勤情况、学习项目、起始水平、学习次数(或时间)、阶段水平、结业水平。

5、监督电话:0371—68616980  

总之,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是人人参与、策群力、全校上下齐心合力的系统工程,对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颇有益处,既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又使学生变被动参与为主动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郑州市第四十二中学

                                                                                             2020年9月


Copyright 2017 www.zz42.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郑州市汝河小区65号院 450000

电话:0371-68616980

豫ICP备18028469号-1